荀子虽然提出过天人相分之说,但是,它并没有建立起以人与自然完全对立为基本特征的人类中心主义学说,人类并不是控制和征服自然界的主宰。
人有什么权利将自己说成是自然界最优越最有价值的,是唯一的价值主体,而将动植物视为卑贱而无价值的?在儒家看来,不仅动植物,自然界的所有的物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儒学不是本质先于存在,也不是存在先于本质,而是本质即存在、存在即本质,即本质和存在是不能分开的。
儒家哲学并没有经过现代科学的洗礼,但是,却早已提出自然界有价值,自然界的动物、植物也有自身价值和生存权利的学说,为现代人上了很好的一课。自然界既是一切生命的创造者,是生命价值的最初根源,当然也是价值的主体承担者。从孔子的天生百物到孟子的天之所与我者,这种追本溯源式的思考方式,从一开始就抓住人的问题,同时也形成了儒家的自然观。而要解决这个问题,就不能脱离自然界,单独从人出发,或从人的本质出发,去求得解决。特别是启蒙运动以来的主流传统,主张人是自然界的主宰,居于自然界的中心地位。
它没有把灵魂、自我意识、理性、意志、人性等等同自然界对立起来,同肉体存在对立起来,以此说明人的高贵和优越,并且凌驾于自然之上。自然界作为客体,不仅是被认识的对象,而且是被改造、被利用、被控制、被掠夺的对象,人既是认识主体,也是价值主体。如何解决德性主体与认识主体的关系,就成为如何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关键所在了。
中国哲学与文化中的丰富的生态意识,虽然是以特殊的民族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但是却具有普遍适用的价值,这是对人类生存与发展有重要贡献的,我相信,它一定能够走向世界。长期以来,人类自以为具有无限的认识能力,对自然界无所不知,并且肆无忌惮地进行控制和掠夺,现在果然受到惩罚了。在一定层面上虽有内外、主客之分,但从整体上说,则是内外、主客合一的。总之,人与自然界构成哲学层面上的双向互动关系。
从孔子、老子开始,直到宋明时期的哲学家,以至明清时期的主要哲学家,都是在生的观念之中或者围绕生的问题建立其哲学体系并展开其哲学论说的。这时,人又是作为认识主体出现的。
中国哲学与情感主义伦理学都承认,伦理是由情感决定的,但由于对情感有不同理解与界说,因而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人是自然界的产物,也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不是凌驾于自然界之上的主宰者。任何现代化的社会,都不能脱离我们这个地球,如果不是爱护和保护地球,而是毫无顾忌地进行掠夺与破坏,将自然界的一切资源消耗殆尽,那么,所谓现代社会就只能变成空中楼阁。这是人与自身、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实现整体和谐的最高境界,也是人的价值的全部实现。
中国哲学所说的情感,是指人类共同的、具有道德意义的情感,无论道家的慈,还是儒家的爱,都是一种自然的又是具有道德意义的情感。自然界作为生命整体,当然是有内在目的的。自然界的奥秘是人类永远认识不完的,人类没有理由在自然界面前摆出一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姿态,更没有资格以主人的身份凌驾于自然之上,对自然界进行以满足物质欲望为目的的掠夺。自然界为人类的生存发展提供了一切资源和条件,但更重要的是,它赋予人以内在德性和神圣使命,要在实践中实现生命的最高价值——与天地合其德,而不是满足不断膨胀的物质欲望。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具理性。在西方哲学中,也存在两条发展线索,即自然主义线索与自然目的论线索。
由此发出来的爱,必须扩充到同类亦即他人。但是,人们对于这一理念的理解并不相同。
人之所以要敬畏天命,就是要时时警惕自己的行为,不要自以为无所不能,对自然界造成破坏。有了这种宗教情感,就会自觉地爱护、保护自然界,而不是任意去掠夺和破坏自然界。其所以能够如此,是由于人与万物是一气相通、一理相贯的,也就是说,人与万物是生命相通、息息相关的。仁民与爱物也有不同,但是,仁的本质也没有变化,即都是出于一种生命关怀与爱。所谓生的目的性,是指向着完善、完美的方向发展,亦可称之为善。由启蒙运动开始的理性精神,确实赢得了伟大胜利,造就了一个现代社会。
中国哲学生态观或中国的生态哲学,究竟是特殊的还是普遍的?是用特殊主义的方法还是普遍主义的方法去对待、去处理?这是很多人会提出来的问题。其中就包含着自然界对人有惩罚这个意思。
我的研究方法,基本上是个案式的研究,即带着问题意识,重新解读中国古代哲学家的著作,从中发掘出长期被忽略了的问题,揭示其精神意蕴,以理解的方式说明中国哲学何以是深层次生态哲学。启蒙运动崇尚人的理性,建立了理性的法庭,用以审判一切与之不相应的文化,中世纪的宗教文化首当其冲。
更重要的是,中国的情感理性不仅在人与人之间建立起普遍的伦理关系,而且在人与自然之间建立起伦理关系,自然界成为人类伦理的重要对象,人类对自然界有伦理义务和责任,而这种义务和责任,是出于人的内在的情感需要,成为人生的根本目的。德性主体即价值主体,对自然界承担着崇高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对自然界的依恋和敬畏,有一种出自内心的爱。
不管有没有后现代主义(有人认为,如果承认有后现代主义,就要承认有后后现代主义,以至无穷),它所揭露出来的问题确实是现代性的问题,也是现代性的话题,而且是很有意义的。但是,我们能够,而且必须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1] 在西方,霍尔姆斯·罗尔斯顿提出自然界有内在价值的学说,与中国哲学生态观的基本精神有相契之处。上古时代,天是上帝,天命就是上帝的命令。
就知道爱惜自然资源,而不是无度地浪费和消耗。但是,所有这些,同样具有西方文化的特点,特别是理性精神,其中包含着对自然界的无情的征服和宰制,是西方从基督教文化开始的人类中心论的进一步发展。
从以上的讨论可以看出,人与自然界是一个生命整体,人绝不能离开自然界而生存,同样,自然界也需要人去实现其价值。几千年来,中国文化就是在这一传统之下发展的,中国人的生存方式也是在这一传统之下形成的。
西方的情感主义伦理学认为,人的情感是私人的、主观的,因此,由此建立起来的伦理学没有客观普遍性。人是在爱物之中实现其目的的。
我们应当在特殊性中发掘普遍性的价值,通过对话与相互理解,建立全球性文化。中国的生态哲学要进入现代社会,对现代人的生存方式发生作用,就必须实现现代的转换,这也是毫无疑问的。所谓情感理性,当然不是指个人的私情,私人情感是不能成为理性的。只有承认人类有共同的情感(同情心就是最重要的人类情感),才能建立起共同的或普遍的价值理性。
我们不能、也不可能回到过去的农业社会,过一种古代田园式的生活。中国哲学所说的本体并非实体,只是万物存在的根本、本原,并且通过功能、作用而显示其存在。
天虽然不是上帝,但是,人类如果肆意妄为,破坏了自然界的生态秩序,就会引起上天震怒,给人类以惩罚。这是发自内心的一种宗教情感。
而普遍主义则容易导致将某一种文化说成是唯一的普适文化,忽略其他文化中的普遍价值。在生命相通的意义上,人与万物是平等的。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